【忽發奇想,歡迎討論 拋磚引玉】 【#全港市民代表大會 :召開十八區區議會特別大會】

上週張建宗越過區議會主席召開會議的權力,以政務司之名越權停止所有區議會會議的秘書服務支援及場地借出,導致所有區議會在接下來兩星期無場地開會,要在街頭風餐露宿。

以往區議會都會在十八區的政府合署中由民政事務處提供會議室召開(例外:中西區和離島區共用一個會議室)。今次的事件令很多的區議會不能使用原有的會議場地,但這樣反而讓議會突破了空間的想像。翻查《區議會條例》並沒有明文規定會議場地的指定,故只要區議會主席決定召開會議而且有足夠法定人數,該會議就是合法。而秘書處作為為區議會服務的機構,亦要負上責任將會議記錄等上載區議會網站。

在這個議會尊嚴被挑戰,加上港共政府領導抗疫無方下,仍向市民及議員濫權濫暴的環境,何不讓十八區的當選區議員在同一場地,以各自區議會主席之名召開會議,並對特定議題如協調抗疫、討論各區警暴、要求重設市政局、雙普選政制發展等重大事件作出議決,然後作為一個合法的會議提上正式的會議記錄。

在區議會議席(除當然鄉事議員外)由全港一人一票真正無篩選的情況下選出,作為代議政制下的產物,理應可以代表大部分民意。於294萬多名已登記選民的民意支持而誕生的議會,讓我們可以更有效地發揮功用,在港共政府毫無管治意志,無心抗疫的情況下,一同梳理出最好的方法,在危機中重建新香港!

#愛國愛港 #熱愛基本法
#康復香港 #時代抗疫
#出席要做好防護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警方突擊檢查發現9人沒有遵守強制檢疫令_2人仍未聯絡到_已發出通緝令

圖:中華人民共和国 第一屆全国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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