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5月6日中西區區議會政保會會議 秘書處及民政處全面不出席 就連場都冇得用 (但明明職權範圍DO有份比意見改仲通過埋)

因為疫情關係而延誤的 #中西區區議會#政制及保安事務委員會,原訂於明日下午2時30分在區議會會議室舉行,但我們除了遲遲未有收到會議議程外,有許多提交上去的文件也得不到秘書處處理。

然後在會議前不足17小時,所有區議員卻收到了民政處通知,明日除了不會有政府官員出席(預左)及秘書處不會支援外,就連會議場地也不讓我們使用!

而民政處所提出的對政保會職權範圍的不同意範圍,包括第 1 項「政制發展、選舉事務、 區域組織、人權、保障個人資料及新聞自由有關的政策」、第 3 及 4 項所列關於保安及執法的事宜、及第 5 項「檢視『6.12 金鐘衝突』及 其後的抗爭事件,並向政府提供意見」。

上列幾點除了第三項「監察及跟進與區內保安、執法有關的行動、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以向政府提供意見」,我們全部都無用「監察」,只是「檢視」和「提供意見」,理應與佢地回信引的《區議會條例》第 61 條,區議會的職能:「向政府就特定項目提供意見及承擔地方行政區內的特定事務或活動」的【提供意見】完全一樣,但佢地Template回文完全無誠意,令我懷疑究竟DO識唔識睇中文。

中西區區議會民主派議員會如何應對,我們稍後會再作公布。而本人作為政制及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將會繼續根據已經通過了的職權範圍,去真誠地執行我作為區議員得到大家授權的職務!

(我認為,區內有什麼政府權力的執行,作為議員要監察是天公地道,《區議會條例》比我們的權力就是要睇住政府有冇做錯,比意見政府改善,就係監察,故此我絕不同意民政處自行釋法限制區議會權力!)


中西區區議會轄下
政制及保安事務委員會
職權範圍
1. 檢視就可能影響中西區居民有關的政制發展、選舉事務、區域組織、人權、保障個人資料及新聞自由有關的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及向政府提供意見;
2. 就如何運用區議會撥款予區內社區事務發展的事宜,向有關政府部門及中西區區議會作出建議;
3. 監察及跟進與區內保安、執法有關的行動、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以向政府提供意見;
4. 檢討區內執法人員在工作程序中的不足之處,並探討改善建議;
5. 檢視「6.12 金鐘衝突」及其後的抗爭事件,並向政府提供意見;
6. 就有關區內執法情況及相關部門的運作向政府提供建議;
7. 收集持份者就本委員會相關事宜的意見;
8. 就委員會及持份者提出的具體事宜和問題向相關部門跟進;
9. 監察與本委員會有關的政府部門在改善區內公共關係方面的工作,鼓勵各政府部門提升工作透明度;
10.加強公眾對本委員會的工作及職能範圍的認識;及 
11.定期向中西區區議會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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