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話譴責我喎,乜佢地睇到自己咁大】

唔浪費時間答啲廢話,簡單解釋下:
1. #准許誰人如何參與會議的規則係由主席訂立#不容外人說三道四。《會議常規》是根據《區議會條例》訂立的,警察經過警告仍不守法就要被主席趕出去。
2. 主席裁決是「全部政府官員都要戴證」,不存在針對任一政府部門,亦有政府僱員及工程機構員工根據規則出示證件。出示卡片的寬限原只適用於沒被發政府僱員證的政府人員,警察有證才是警察又為何不戴。#警務處人員自視高人一等#未有一視同仁及以身作則,本人表示遺憾。
3. #主席已經給予自稱警務處代表充份的時間發表她的偉論,但已經被各議員的發言一一擊破。主席亦已經劃線在主席發言後不再開放討論,在此後的並不是主席所批准的議會發言,是違反主席裁決及議事常規,自然不需列入議事錄。 
4. 一眾自稱警務處的常設代表 #遲到早退,阻礙議會運作,破壞議會安寧。本人作為主席一直持平主持,遺憾自稱警務處代表竟然多番侮辱議員及民主制度,更違反警務處處長及其他指揮官皆有於出席會議時佩戴委任證的慣例。
5. 自稱警務處代表對民意代表及民主制度的蔑視,恥為政府僱員。 
6. 請警務處提供相關代表的出席會議時間,並 #解釋作為常設代表的警務處代表疏忽職守遲到會議的原因
7. 區議會委員會是由區議會委員會主席根據《#區議會條例》召開的會議,#主席自然有權批准任何人士發言與否
8. 三番四次違反主席裁決擅自發言的人,在多次警告不果下被主席趕離會議,也是再正常不過。

#真是荒謬 #把自己看得那麼高
#無程程講我個票數出黎居心何在 
#我有3073票民選票都多過特首果777票佢想講乜
#PK鄧都戴證你唔戴
#比成個幾鐘頭你講仲唔夠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中西區民主派強烈譴責警務處代表懷疑疏忽職守及拒絕遵從主席決議、漠視議會並阻礙會議進行: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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