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主持會議已經叫仁慈,
上星期四比足成個幾鐘警察佢講Fake news。
琼姐主持會議,嚴正執法,秉公辦理。
議員口頭聲明連主席都冇得插嘴,必須要原汁原味不用辯論。警察自取其辱要求發言,被主席叫收聲兼警告,自己犯賤冇得賴人。
// 葉錦龍則指,自己作為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主席,一直公平公正地維持會議,會議期間亦有充分時間予政府部門作出討論。他重申並沒有針對單一政府部門,規定所有出席會議的政府代表均須配戴工作證或卡片,警察亦須配戴委任證在當眼處,不容警方說三道四。他反斥警方作為會議常設代表「遲到早退」、中途離場和拒絕出示委任證是擅離職守及不尊重議會,「唔想俾啲自稱係警員,但又唔戴委任證嘅人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