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漏風一日先漏夜封佐敦重點、問題及建議】

1 封區範圍: 東至吳松街、南至南京街、西至炮台街、北至甘肅街
2 1月23日午夜4點起計,要在封鎖區內所有人做完強制化驗並差唔多出曬報告後先可以解封
3 之前做左嗰啲化驗唔計,要再做過
4 任何喺14日內去過封區範圍兩小時以上的人,都要喺1月23日起做強制化驗
5 目標係兩日內解封,但返唔到工既人,政府唔會賠,「政府希望僱主能酌情處理,不要扣減員工的薪金和福利」

問題
1 一早漏曬風出去會封區但又唔肯認,收到風嗰班要走都走曬,分分鐘全港大感染,政府邊度係同市民同心抗疫?
2 講左成年化驗完唔係等於以後唔會病,要配合啲人封區先有用,而家先知?
3 但係幢幢大廈啲污水渠都病毒超標,又全部都係唐樓劏房。為何唔係全區撤離去隔離營而係封區要啲人留喺度,要啲人與病毒共舞,驗完都係會交叉感染?當初講到係威係勢嗰堆停車場臨時屋起黎擺?
4 點解唔一早喺跳舞群組大爆發時諗定點做?點解明明係因為未封曬個關而搞到爆發,但係要講到係因為南亞人士搞到爆發?
5 據油尖旺交運會主席 陳嘉朗指,封鎖區內最少包括三條紅Van線嘅總站,點安排?
6 封區而返唔到工的人,如果因為咁老闆扣糧扣假扣勤工甚至炒人冇工開,政府負唔負責?
7 因封區而開唔到工的商户、攤檔損失點計?
8 咁既安排,既限制人權又未必做到控制疫症,想點?

建議
1 一早就先講定如果封區個SOP會點做,唔好鬼鬼祟祟凌晨四點封。在大家知道SOP下,先做封鎖,並且同時通知包括議員在內的各部門、社福機構及居民,後安排入場。(0106大搜捕識安排1000個驚察拉人,封區叫驚察即時拉封鎖線係咪佢地唔敢做?)
1 封區同時應馬上安排臨時住宿/隔離設施比所有封鎖區內既人移住,直至有化驗結果同埋區內已無病毒(撤離居民配合區內全面消毒,安排好居民住宿及交通的話,反而唔駛運咁多嘢入區)
2 居民因封區而導致的損失,政府應承諾包底(口講保就業實則送錢比老闆,不如跟翻受影響居民人數同人工,比翻相應補貼比居民同公司)
3 政府直接補償因封區而未能營業的商户
4 取消潛在帶毒入關,每日5000人的回港易計劃(你唔封關,就到人地封你關)
5 建議非本地居民的豁免檢疫人員的安排,應比對外地對航空機組人員的安排: 訪港期間限酒店內居住直至離港,以指定點對點運輸送至關口
建議本地居民的豁免檢疫人員的安排: 在外地期間須全程居於酒店直至離開外地
(既可確保緊急運輸,又可以確保本地居民入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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